新葡萄奔驰AMG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 第8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 2021.01.13 0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落实辖区内药品上市后变更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文件,明确工作时限,药品注册管理和生产监管应当加强配合,互为支撑,确保药品上市后变更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实施《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3.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4.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报资料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1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号公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号公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号公告附件3.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号公告附件4.doc

 


返回

Copyright © 2025 AMG·新葡萄(奔驰)品牌公司-Official website 版权所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23-0304

粤ICP备18113141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2455号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荣德时代广场1栋B座1008、1009、1010
0755-2516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