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儿童药物研发,满足儿童用药需求,为儿童用药开发提供研发思路和技术指导,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 :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pdf
Copyright © 2025 AMG·新葡萄(奔驰)品牌公司-Official website 版权所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2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