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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的通告(2020年第26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 2020.09.16 0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1 :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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