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yhzcszhc@nmpa. 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有关意见反馈”。
附件:1.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3.《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3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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