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委已安排2021年度化学药品标准提高品种(见附件1)。为保障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充分发挥企业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协助课题承担单位征集标准提高课题研究用样品和资料(见附件2)。请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积极配合,按要求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样品和资料寄至各品种相应的承担单位。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化学药品标准提高品种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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