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委拟制定单月桂酸丙二醇酯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单月桂酸丙二醇酯药用辅料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蕾、康笑博 电话:010-67079566、67079620 电子邮箱:475@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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