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奔驰AMG邀请了资深法规专家,针对一致性评价中,药用辅料在关联审评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详情见下文,文中未涵盖的问题欢迎在文后留言,我们收集完问题后,会邀请专家进行统一解答。
根据CFDA 2016年第134号文及其解读一,不纳入关联审评的辅料有如下:
矫味剂(甜味剂);
香精、香料;
色素(着色剂);
pH调节剂(包括注射剂中使用的pH调节剂);
仅作为辅料使用、制备工艺简单、理化性质稳定的无机盐类(包括注射剂中使用的无机盐类):碳酸钙、碳酸钠、氯化钾、氯化钙、氯化镁、碳酸钙、磷酸氢钙、硫酸钙、碳酸氢钠等;
口服制剂印字使用的无苯油墨;
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用到的佐剂。
说明:因某些无机盐在制剂中作原料药使用,如作为原料药使用,则需要关联。
历史沿用的老客户仍以注册证的名称为准,新的客户以目前做登记号的名称为准。
还在用注册证的客户以注册证为准,新的客户以做登记号时提交的资料为准。
COA上的有效期应该和IDL申请文件中申请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如果有效期和IDL申请时不一致,则需要提供充分的稳定性试验数据支撑,并且在新的登记申请文件里体现这部分数据。
目前已经不能对之前的IDL中的质量标准进行勘误,有错误的话,直接在新的登记申请文件中修改即可。
CP上有规定的应该参照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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